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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太原6月16日电(记者麻潞)“自7月1日起,在实现太原市、忻州市两市参保人员医保服务一体化基础上,将阳泉市、晋中市和吕梁市纳入医保一体化服务范围,实现中部城市群医保服务一体化。”今日,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李关海介绍。
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,参保人员到市域以外看病,要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,须提前办理备案手续。为方便群众外出就医,各市进行了有益探索:一是太原市率先取消了省内备案,参保人员在省内看病,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直接结算;二是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,去年9月1日起实现了太忻医保一体化服务,太原市、忻州市参保人员在两市范围内看病,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直接结算。
为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,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跨市就医直接结算,按照工作安排,自7月1日起,山西将实现中部城市群医保服务一体化。上述五市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,在中部城市群范围内自行选择普通门诊和住院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,不再需要提前办理相关异地就医备案手续,医保部门按照本统筹地区省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直接结算医疗费用。
当前,中部城市群各市正在对信息系统进行针对性改造升级,进一步完善医保17项业务编码直接写入定点医疗机构系统基础库和核心业务系统,实现医保服务全程带码,严格落实国家医保结算清单管理。同时,按照中部城市群医保服务一体化新形势新要求,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进行补充完善,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,强化协议管理,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第一责任,确保中部城市群医保一体化服务落地见效。
李关海表示,将严格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,加强日常监管,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,定期开展跨市就医基金使用情况分析,确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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